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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3年9月1日—12月31日期间教研成果收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14-07-03 08:17:00 发布单位 : 力行职业发展学院 浏览 :   198   次

各教学单位、行政处(室):

依据《吉林动画学院教师教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,为更好地掌握教研工作进展情况,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,提高教师的教研水平,对教师教研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,现对教研成果进行收集。

一、收集范围

1.时间范围:201391日—20131231

(注:201311日—831日期间的成果,在上次收集统计中未上报的,本次可以补报)

2.对象:在岗的专职专任教师和专任非自有教师;转正后的行政管理人员(含辅导员) 

二、收集内容

1.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教研类论文(不少于2000字)、教材(审核通过并投入使用的讲义)、教学类成果等(见《吉林动画学院教师教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)(附件1)。

2.教研立项、结项及教学成果奖等(以我院教师承担并在教务处备案的项目和成果为准)。

3.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奖(项目已在2013-2014学年度通过结项验收)

4.公开出版、发表或者取得的其它教学研究成果,主要负责人或作者的单位必须标明为“吉林动画学院”。

注:

1)艺术创作作品参展参赛、获奖不归属于教研考核范围内。例如杂志插画、动漫艺术作品、动画和DV短片获奖等等,都不计入教研统计范围内。

2)学术期刊的认定标准参照科研处制定的《吉林动画学院学术期刊认定办法(试行)》。

5.现任我院教师近三年在原单位取得的教研成果:如编写出版教材、教材获奖、发表教研论文、教研论文获奖等成果本次可以上报,作为我院教研成果整体情况统计的依据。

三、收集要求

1.教研成果情况一览表(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),以个人为单位列明,以部门为单位汇总,标清序号,上交电子和书面两种文档,书面文档由部门负责领导签字,上交后不得更改。

2.已经以科研成果形式上报科研处的成果,不得以教研成果形式重复上报,否则取消其教研考核成绩。

3.外文形式在国外、国内期刊发表的论文,均需提交论文的中文概述。

4.原件、扫描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原件检查后返回。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照成果一览表顺序标明序号、排列好后上交。

:

(1) 成果原件、扫描件及复印件:包括论文、教材、立项申请书或结项验收书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;

(2) 论文、出版教材等成果需扫描、复印期刊、教材的封面页;版权页;目录页;论文正文及其他能表明作者完成成果的证明部分

(3)因字数审核工作需要,论文成果需上交论文电子稿。合作完成教材(讲义),需提交考核人完成部分字数证明材料。

5.所有成果必须提供原件,只交复印件和证明等无效,无原件不计入教研考核范围内。如本单位教师无任何获奖情况,也在一览表中注明“无 ”并回传。

四、收集时间

201473日——8 

五、其他

联系人:丛明慧;  联系电话:87021914

E-mail1227702458@qq.com

六、附件

1.吉林动画学院教师教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

2.教师(专职专任教师和专任非自有教师)教研成果情况一览表 

3.行政管理人员教研成果情况一览表

注:相关文件请在教务处网站或学院信息平台下载。 

 

附件.doc



一四年七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