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、教学部:
观摩教学活动从11月17日开始,期间各分院、教学部的观摩课程表如下,可以跨分院和专业观摩:
观摩教学活动要求:
1.请各分院、教学部自行安排,保证每个专职教师参加观摩教学不少于2次。
2.请各分院、教学部提前准备好桌椅,做好场地保障工作。
3.参加观摩教学的教师需遵守课堂纪律,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。
4. 每个专职教师单次观摩不得少于1节,观摩2次后填写《内部培训情况综合表》,计入2学分。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14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