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教育部、吉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,按照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国务院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教育部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现就2016年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学院(部)专职教师,按规定申报:
一、网上申报时间:
由教师本人于2016年10月17日-10月20日进行网上申报。
二、提交材料时间:
所交材料需经力行职业发展学院审核后方可打印,由教师本人于2016年10月20日前按要求上交。
三、材料提交地点:
力行职业发展学院(产业大厦1607室 邱老师)
四、资格认定:
省教育厅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。
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。
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统一报送吉林省教育厅进行审核与资格认定。
五、具体详情见附件
力行职业发展学院
2016年10月17日
附件1:关于2016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操作指南.docx
附件2: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填写要求.doc
附件3: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表》复印要求.doc
附件4: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.doc
附件5:思想品德鉴定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