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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16-10-17 09:44:10 发布单位 : 力行职业发展学院 浏览 :   433   次

按照教育部、吉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,按照《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国务院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、教育部《<教师资格条例>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现就2016年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学院()专职教师,按规定申报:

一、网上申报时间:

  由教师本人于20161017-1020日进行网上申报。

二、提交材料时间:

所交材料需经力行职业发展学院审核后方可打印,由教师本人于20161020日前按要求上交。

三、材料提交地点:

  力行职业发展学院(产业大厦1607 邱老师)

四、资格认定:

省教育厅为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。

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工作由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。

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统一报送吉林省教育厅进行审核与资格认定。

五、具体详情见附件

  

力行职业发展学院

20161017

 

附件1:关于2016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操作指南.docx

附件2: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填写要求.doc

附件3: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表》复印要求.doc

附件4: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.doc

附件5:思想品德鉴定表.doc